浅析寿险保单证券化及我国发展的可行性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4日

  摘要:随着国内人寿保险存续保单数量的不断增加,保单持有人的融资需求总量也不断攀升,但现有保单贷款和退保现金价值等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和交易成本较高,抑制了人寿保单的变现能力,进而间接限制了保险市场的需求增长。同时,国内投资者也需要一款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关系数低的固定收益产品,作为现有投资组合的有益补充。寿险保单证券化,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条途径。

  本文从寿险保单证券化的定义出发,阐述寿险保单证券化的运营机制和定价原理,研究论证寿险保单证券化在中国发展的可行性。本文以现金流贴现为基础,在理论上给出了保单证券化定价模型和产品设计的基本思路;在法律方面,本文从保险利益的法律规定和保单转让的法律规定方面分析了保单交易的法律可行性。

  关键词:保单贴现 寿险保单 证券化 可行性

  随着国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持有长期寿险保单,以此作为防守型的财务规划,避免人身风险给自身和家人带来经济上的困难。经过数年后,部分保单持有人当初购买寿险保单的初衷可能已经发生改变或不复存在。例如,受益人已经过世,或者受益人已经长大并工作、不再需要财务保障,或者保单持有人因大额财务支出需要资金周转。此时,保单持有人可以有多种选择来处理现有保单,包括保单贷款、保单退保及保单转让。

  保单转让,是把保单所有权完全转让给一个新的所有人,即受让人成为新的保单所有人。保单转让又分绝对转让和抵押转让。绝对转让必须在被保险人生存时进行,在绝对转让下,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全部保险金将给付受让人而非原受益人;抵押转让,即把一份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作为被保险人的信用担保或贷款的抵押品,也就是说受让人仅承受保单的部分权利。在抵押转让下,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受让人收到的是已转让权益的那一部分保险金,其余的仍归受益人所有。

  与保单贷款和退保相比,保单转让是相对灵活、更能保障各方权益的较好选择,可以减少退保损失并保留保单内涵价值。由于保单转让涉及到保单价值的计算,需要对未来现金流进行折现,因此保单转让也被称为保单贴现。在美国市场,大量的保单贴现为寿险保单证券化的出现提供了资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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