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拟出新规禁止银保渠道向超60岁老人卖期缴产品

发布时间: 2013年03月20日

  据悉,中国保监会已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对销售对象、销售产品等提出了严格要求。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在银邮保险代理渠道,向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销售保险产品的,原则上不能为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而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要求银邮保险代理渠道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和承受能力,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同时,还限定了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在销售对象的年龄要求上,《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向7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70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推荐期缴型产品。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将投保犹豫期扩大至不得短于20天。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还强化了投保双方的信息对称问题,该文件要求,在保单封面上,必须印上风险提示语。同时,保险公司应该给客户提供完整的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现金价值表、保险费发票等。

  (和讯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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